「记者爆料」江门市荷塘英华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化厂被罚款35万元。

据金融行业消息,2024年2月5日,江门市荷塘英华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化学厂因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35万元。建筑项目”。


通报称,2023年11月15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门市荷塘英华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化学工厂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工厂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指南》第30号金属制品行业第33-67号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工艺——环境影响报告书如有电镀工艺。您需要准备您的类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厂新增酸洗罐5个、碱洗罐5个、封闭罐10个、氧化罐10个、脱脂罐4个、烘干线1条、烘干机2台、金属表面处理项目1个。证实未经许可擅自投入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应当经过验收后方可批准。


江门市荷塘英华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化厂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构成违法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江门市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七款第二款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条例》的规定,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管理局《处罚裁量表》附件一《第一章环境评价项目》,“八、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不在此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已按照“18项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完成了环保设施审批过程中审批或不批准建设项目、生产或使用、弄虚作假等行为。判处罚款35万元。


本文来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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