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违建拆除处理,违法搭建阳光棚的处罚标准是多少?

不少人都关注宜昌违建拆除处理和一些违法搭建阳光棚的处罚标准是多少?的话题,但是大家不了解,接下来听小编的讲解吧!


一、违法搭建阳光棚的处罚标准是多少?

住宅小区顶层阳台屋顶属于公共区域。根据规定,业主仅对该建筑内属于个人独占部分的住宅、商业建筑享有所有权,而除独占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则享有共同、共有的所有权。管理权。因此,住宅小区的屋顶阳台属于公共区域。在小区顶楼建阳光房违背了业主的利益。同时,擅自在小区顶层修建阳光房也是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开工建设的,属于违法建设,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可以责令改建。限期拆除的,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如果您所在小区顶层违法搭建阳光房,可以向当地城管部门投诉。一般来说,能够处理小区顶层违法建设的部门包括城管、房管、建设、规划等部门。实践中,通常主要由城管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另外,还需要注意小区顶层归谁所有的题。根据规定,屋顶应该是整栋建筑所有业主共用的部分,而不仅仅是顶层居民共享的部分。在此题上应注意三点1、屋顶空间属于整栋大楼全体业主所有,顶层业主不得独占使用,除非经整栋大楼全体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批准。2.出售房屋时,开发商不得与个人购房者(通常是顶层的购房者)约定屋顶的专有使用权。若经同意,该部分内容无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房产一般归业主所有,包括独占房产和共有房产。只有尚未出售的空置房屋才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单独处置所有业主共有的屋顶空间。3、只有整栋建筑的业主才有权决定屋顶空间的使用方式。最后,除了无法在小区顶层建造阳光房外,现实中业主也无法觊觎这片空置空间并随意使用。如果随意使用,将会侵犯其他所有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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