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来找出案!西宁市道路区域内实行交通禁令和。

7月28日至29日,西宁市城东区某物业管理公司3名保安因违反“立即禁止”标志在南小街、下都街、乐都街骑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很多司机对西宁市当地现行的道路禁限行相关规定不熟悉,想进一步了解。


核定载重量1吨以上的卡车、核定载重19人以上的乘用车、电动自行车及各种摩托车,每天07:00至21:00人,从道路开始以下区域通行。东起黄中路,西至海后路,南起昆仑大学,北至祁连路,这些道路均不受交通,以下道路同样受到交通。营业时间小桥街、天津路以南、门源路、小桥街至朝阳东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


无障碍道路有铜仁路立交桥(不含电动自行车和各类摩托车)、天津路。


核定载重5吨及以上的货车每日07:00至21:00日允许行驶,在东至明星路至西至通海路及凤庆始发地区行驶。南至北侧凤庆路的道路不纳入交通,同时以下道路宁张路、天津路至刘家沟路、朝阳东路南至新村路、铜仁路高架还有海南路。


无障碍道路有天津路、新村路以北的朝阳东路、通海路、黄树路高架桥、沙口路高架桥。


每日07:00至21:00以下地区,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东起明星路、西至铜工路、南至凤庆路、北至天津路的道路不受交通。


在市区运营的公交车和有统一标志的专用校车必须严格按照既定路线行驶。


从事客运的长途班车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在城市道路上随意停车招揽乘客。


旅游巴士、通勤巴士必须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通行,停在指定临时停车点的,必须立即上下车。如果您需要长时间停放车辆,请停放在各辖区的专用停车场。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志、信号灯、隔离护栏、交通辅助设施的指示,违反这些注意事项,在、禁止区域行驶的车辆,按照道路法的规定处罚。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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