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通知」1月8日之前如何收取COVID-19住院费用?


一、1月8日之前如何收取COVID-19住院费用?

对新冠肺炎(COVID-19)感染且疑似症状的参保患者的门急诊治疗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障。参保患者在二级医疗保险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诊疗项目、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基本医保门诊药品的医疗费用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治疗目录,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分项支付。单柱沉降。


二、1月8日之前因COVID-19住院如何收费?

1月8日前,COVID-19住院免费。


2023年1月8日自由化后,所有COVID-19住院治疗均需自费。部分自费费用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支付。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规定。


三、1月8日前在山东省的COVID-19住院费用如何收费?

1月8日之前住院的患者自行付费。


自全国开放以来,所有COVID-19患者住院后均需自行支付费用。治愈出院后,可通过医疗保险报销。


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有文字均为原创文章,作者:admin

No Comment

留言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