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如晚报其如一点编辑张泰来通讯员让韩宇
9月30日,山东省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了济宁“618”路交通事故深入调查结果。今年6月18日,济宁市兖州发生一起大货车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6月18日23时40分左右,卢某驾驶一辆卢HF5839型大货车行驶在济宁市兖州区北环城路505号高速公路立交桥上,撞上中间柱后被王某撞倒。雷某驾驶的河南NN7769型大货车追尾,造成卢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
济宁交警迅速对“618”道路交通事故展开深入调查。经现场检查调查、询部分当事人、证人证言、检查评估后,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报济宁市交通局处理相关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对事故情况和工作职能的排查发现,一是没有落实安全生产重点责任的聘任文件,二是安全生产培训缺乏,第三,进行了调查。隐藏风险管理不善。对发现的题和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10天内完成整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按照相关规定,济宁交警约谈了鲁HF5839大型自卸车车主兖州区骏达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人员,明确了关键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追究运输公司责任,责令该公司限期全面整改并采取行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风险隐患排查管理的监督。各运输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驾驶员招聘、管理和培训制度。定期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交警部门要集中纠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重大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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