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COVID-19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工作指挥部。
关于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控制出局的通知
2022年8月3日,包头市,中央防疫卫队一名队员核酸检测呈新型冠状病阳性,其同事核酸检测也呈阳性。8月4日,鄂尔多斯市伊金瓦洛旗乌兰木润津发现核酸初检阳性。为更加科学、准确地防控我市新型冠状病疫情,严防疫情流入,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中心2022年第70号公告的管控要求。这样做。现将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进出呼和浩特市人员管控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2年8月1日后到过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的人员,须立即向所在乡镇、单位、宾馆报告。过去7天内到过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过去7天内到过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过去有中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进行7天的自我隔离和医学观察,不符合自我隔离和医学观察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上述人员的护理期限自离开危险区域之日起计算,如有疑,可拨打我市各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2、2022年8月1日后,凡接到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低风险地区来电的,须主动向所在村、单位、宾馆报告。他或她留下来,我们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检查。
3、即日起,来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的人员须在48小时内确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测量体温,并在第一道口接受免费核酸采样。进入一个城市,您可以接送并离开。
4.隐瞒、谎报或者未落实必要的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将根据包头、鄂尔多斯疫情进展情况不时动态调整,建议市民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包头、鄂尔多斯出行。
支持热线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疆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惠民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窖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务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2022年8月4日
转载青城融合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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