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和理论的区别,郑丕瑞|胡塞尔与概念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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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丕瑞,1977年1月生,江西井冈山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当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中国现象学学会会员专委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现象学、德国哲学,为匹兹堡学派。


摘要近来,麦克道尔引发的概念/非概念争论引起了胡塞尔学者的极大兴趣,“我们应该采用概念还是非概念方法?”关于“如何解释胡塞尔”的争论仍在继续。非概念解释的代表人物沃尔特霍珀在《现代现象学导论》中总结了对概念理论的批评,他的批评并不局限于胡塞尔的概念因素,而是涵盖了概念理论的整体。本文将为胡塞尔对概念论的解释进行辩护。我们首先概述并回应霍珀对概念论的具体批评,然后重点讨论胡塞尔对“完整意义”概念的理解。“完整意义”是胡塞尔概念认识论中的一个关键概念。一方面,它在直觉中实现了意义的意义,服务于丰富象征性动作,并在丰富过程中取代了意义的意义,同时又不失直觉动作的概念特征。另一方面,在直觉行为中,概念性内容和非概念性内容构成了直觉的完整内容,正是这种完整的内容发挥了认知作用。本文最终表明胡塞尔的“实质意义”概念允许更复杂的概念理论。


关键词实质意义、概念理论、非现实性、迁移


近一个世纪以来,现象学和分析哲学的比较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近年来,胡塞尔学者特别强调了这种受麦克道威尔启发的概念性和非概念性理论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胡塞尔究竟是概念主义者还是非概念主义者”长期以来一直被人们不断深入地讨论,这不仅影响着对胡塞尔感性理论和认识论的重新阐释,反过来也影响着对胡塞尔感性理论和认识论的解释。认识论,这太疯狂了。这场辩论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思想资源。


胡塞尔非概念解释的代表人物沃尔特霍珀在2020年的新书《现代现象学导论》中一步步整理了这场争论,总结了概念理论的五个缺陷。它无法解释知觉的意向性,它无法令人满意地解释知觉与认知强化之间的区别,它无法解释视觉内容和直观强化的独特属性,它无法解释知觉在知识中的作用,它所发挥的独特作用。“我无法解释。”作者是霍珀列出的概念理论的现代解释者之一。作者在《胡塞尔是概念主义者吗?》和《重读胡塞尔第六部逻辑著作》一文中批判了以霍珀为代表的非概念解释,通过澄清和重构胡塞尔的“漂移理论”丰富了理论。理论提供了辩护。作为上述文章的延伸,本文试图以霍珀对概念论的批判为指导,具体回应这五种批评,并通过澄清“实质意义”的概念,为胡塞尔对胡塞尔的批判提供依据。概念性解释提供了额外的理由。


一、霍珀对概念主义的反对形而上学的维度


概念主义与非概念主义的争论有多种维度和主题,就霍珀对概念主义的批判而言,我们可以区分两个维度形而上学维度和认识论维度。前者关注知觉经验的意向性,即知觉内容是否是概念性的,后者关注知觉经验的认知状态,它所寻求回的题是知觉经验是否能为相关的内容提供正当性论证。内容。这就是我们所做的。信仰?那么,这种论证可能的条件是什么?基于这样的区分,如果我们粗略地划分霍珀概念论的五个缺陷,其中,缺陷1、2、4属于形而上学维度,缺陷3、5属于认识论维度。尽管存在这些缺点,两个维度并非没有交集。


对于霍珀来说,关于形而上学维度的争论总是集中在直觉行动和概念行动——之间的区别,或者用胡塞尔的话来说,“象征行动”——。霍珀认为,第一个题是概念主义者误解了意向性中象征行为和直觉行为之间的优先关系。正如胡塞尔所说,象征行为本身是空洞的,需要丰富,它仅仅意味着对象,相反,在直觉中,对象本身是被给定的。因此,空的意向性植根于直觉的意向性。霍珀的实际观点似乎更强烈。他所理解的象征性行为内容空洞,接近于“简单的语言”。完全没有意向性,因此与目标缺乏联系。


当然,面对霍弗的批评,可以说,概念理论家可以接受直觉行为中意向性的首要地位,同时仍然坚持直觉行为具有概念内容。这是因为它包含概念性内容。对此,霍珀认为,如果一个概念理论家不仅声称直觉行为具有概念内容,而且还强调直觉行为不同于符号行为,那么二元成分观或“图式-内容”二元论认为我相信就是这个意思。概念主义者的选择。根据这一观点,直觉行为的概念内容与符号行为一样,都包含意向性,而感觉等直觉内容是区分直觉行为与符号行为的因素。


霍珀在《知觉与知识》中就已经指出,胡塞尔选择概念理论这种“坏理论”,与他偏爱“意义制造的内容制造”范式有关,而更喜欢“意义制造的内容制造”范式。范式。有一个酒吧。“理义”范式是一种“图式-内容”二元论的风格。这里我们暂且不展开概念论与“图式—内容”二元论的关系这个话题,只是简单地指出,概念论并没有在概念上排除“知觉的根本性”,题在于它才不是。静态分析预期内容和解释性内容取决于正确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


关于概念主义者忽视知觉意向性的第二个批评,霍珀主要依赖于“细粒度”的论证。也就是说,感知的内容比概念内容更加微妙。细粒度论证可以说是非概念论者最经典的论证,而麦克道尔在谈论埃文斯的非概念论证时,细粒度论证就是关键。埃文斯的例子是颜色,他的题是“你真的理解这样一个命题吗我们可以感知区分的颜色深浅有多少,就有多少颜色概念?”我们拥有的颜色概念比我们区分颜色的能力还要多。用麦克道尔的话说,颜色概念对应于光谱的亮带,颜色体验对应于光谱的线。它比色的概念微妙得多,而色的概念不足以代表色体验。在此基础上,非概念主义者认为我们有物体的经验,但没有相应的概念。


针对非概念主义者的“细粒度”论点,麦克道尔建议,没有必要将颜色的概念于现有的单词或短语,而是通过将颜色样本纳入其范围来扩展颜色的概念。具体来说,“当一个人深入研究那些被认为超出自己概念能力的经历,即根据假设提供适当样本的经历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适当的样本这些精细的经历——颗粒化的概念是指示语,通过说出诸如“那个阴影”之类的短语来口头表达,这些短语利用了样本的存在。”就像维特根斯坦的“巴黎标准米”一样,这里使用概念范围内的色样作为样本。


根据赫克的说法,霍珀对麦克道尔的说法提出质疑。要点是,样本的存在以样本作为对象的感知为前提,因此,例如,索引颜色的概念最终取决于颜色的体验。作者认为霍珀误解了标本的作用。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我们可以这样表达这些颜色样本是我们谈论颜色的语言手段。它们在这个中没有被表达,但它们具有表现力”。事实上,胡塞尔也有类似的态度。在知觉与意义的关系,特别是关于意义的实现方面,胡塞尔强调知觉有助于意义,但本身并不传达意义。另外,借用胡塞尔的术语,这里的样本是而不是充当“直观的现代内容”,它可以被视为充当“象征性的现代内容”;虽然它是焦点而不是视觉,但它可以发挥作用,并且不需要成为经验的对象。甚至应该被考虑。这个题将被更详细地讨论以下。


霍珀对概念论的第四次批判总结了关于其形而上学维度的争论。他认为,胡塞尔在《逻辑探究》中对感性经验的概念本质提出了如下主张


1感知体验不一致。


2如果感知体验不一致,那么它就是空洞的内容。


3如果一种体验有空洞的内容,那么它就有概念性的内容。


4因此,感知体验具有概念内容。


胡塞尔识别出空洞内容、符号内容和语义内容,并从感性经验的不相容性中推导出感性经验具有概念性内容。霍珀认为,他混淆了概念内容和水平内容,就像胡塞尔混淆了认知丰富性和直觉丰富性一样。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直观动作中,直观内容和横向内容不能一起实例化。相比之下,在认知丰富中,概念和直觉必须一起实例化,并且“概念内容永远不会被直觉内容取代,而是与之同步综合”。原因如下相关内容的性质不同。


要理解对霍珀的这种批评,我们必须理解霍珀对直觉丰富性和认知丰富性的区分,以及他对认知丰富性结构的分析。在他看来,认知丰富性是一种基于象征性行动和直觉性行动的次要行动,其对象是意向对象和直觉对象的同一性。他的解释使象征和直觉行为的顺序变得不重要,当然,这是以胡塞尔所谓的意义和直觉之间的“动态对应”为代价的。作者指出,丰富In允许动作以及象征性和直觉动作依次存在,并且“在动态关系中,每个关系链接和连接它的认知动作在时间上是分离的,并在时间配置中展开。”就像直觉强化一样,象征性行为变得丰富。在直觉行动中,象征行动的空洞内容,即意义的意义,被直觉行动的丰富内容,即丰富的意义所取代,而且它们也不共存。


2.霍珀对概念主义的反对认识论的维度


霍珀对概念论的第三次和第五次批判既涉及认识论题,又补充和扩展了他对知觉和知识的相关批判。在《知觉与知识》中,霍珀反对胡塞尔的内容同一论,提出了对象同一论,即认知丰富性是基于符号和直觉行动的次要行动,而识别由于符号行动而不可能实现。与直觉动作具有相同的内容——反之,直觉动作的内容是非概念性的,而符号动作的内容是概念性的——然而,由于象征动作所指的对象与直觉动作所使用的对象相同,因此该对象不是概念性的。给定的,都是一样的。霍珀在《现代现象学导论》中将这两种理论分别称为二元观和及物观,而霍珀本人所倡导的客体同一论就是及物观。


如上所述,在霍珀看来,单向观点混淆了感知和认知丰富性,因为两者提供了相同的结构,即二元元结构,而这种混淆产生的题是“我们无法区分它们”。不允许。”“一方面是真实与错误的认知,另一方面是准确与错误的致富实践。”霍珀的论点是,真实的感知可能伴随着错误的感知判断,反之亦然。


霍珀认为,题在于概念主义者倾向于混淆知觉和感性判断,也就是说,他们将象征性和直觉性的行为视为概念性行为的类型。直觉行为与象征行为不同,尽管两者都具有概念内容。关于行为的重要一点是它具有非概念性的内容,例如情绪。这是一种二分的元视角,导致概念主义者不可避免地将丰富成果归因于情感,因为概念内容在丰富前后没有变化,不足以解释丰富过程所产生的认知成果。


基于此,霍珀关于概念理论失败的论证可以表述如下。


1.知觉的非概念性内容发挥着证明的功能。


2如果不是有意的,无概念的内容将不起作用

一、需要、欲望和需求的联系与区别?

1.需要


需求是一个非常广泛和基本的概念。每个人都有需求。例如,有水、空气、食物等生理需求。还有精神上的需要,比如亲情、友情、爱情的需要。


2.欲望


当我们朝着特定目标前进时,欲望就会形成。每个人都想要不同的东西。比如想吃米饭的人、想吃火锅的人、追逐金的人、追逐梦想的人——这是一种选择性地追求某个特定目标的欲望。


3、需求


可以说,想吃火锅,又吃得起,就应该吃火锅。不过,如果你想吃火锅但没,吃火锅也算是顺心如意了。因此,需求意味着支付的愿望和能力。


作为卖家,我们想要激励的是让那些买得起我们产品的人产生对我们产品的渴望。因此,在做前期市场调研时,我们不仅要了解有多少人想要我们的产品,还要了解这些人中有多少人能买得起我们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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